布蘭登·邁耶
對於有意短期赴美或已考慮其他美國簽證類型但未能滿足更嚴格簽證資格要求的人來說,B-1/B-2簽證可能是個不錯的選擇。 B-1或B-2簽證是否合適,取決於訪客的旅行目的和意圖,以及其與本國的緊密聯繫。
什麼是 B-1/B-2 簽證?
B-1 和 B-2 簽證均為短期訪客簽證,允許持有者短期入境美國,其中 B-1 簽證用於商務目的,B-2 簽證用於旅遊目的。商務訪客可出於合法的商業或專業活動入境美國,並有特定的目的。旅遊簽證(也稱為觀光簽證)則適用於希望以休閒娛樂、探親訪友等目的入境美國的個人。 B-1/B-2 簽證持有者可以出於商務或旅遊目的入境美國,但不得從事技術性或非技術性勞動,且通常不得在沒有相應簽證(例如 F -1或 M-1 簽證)的情況下進行學生學習。此外,B-1/B-2 簽證不適用於日後在美國尋求永久居留權的人士,因為這與該簽證的非移民(臨時)目的相衝突。
誰有資格獲得 B1/B2 簽證?
尋求持有 B-1/B-2 簽證入境的外國公民必須在本國保留外國居留權,無意放棄其外國居留權,並且出於商務或休閒目的暫時訪問美國。
臨時訪問
外國公民必須證明其此次訪問僅為臨時性質,且出於特定的商務或旅遊目的。他們必須表明其有意在申請的停留期限結束後離境。 B-1/B-2簽證不能用於透過每六個月往返美國來獲得永久居留權,因為這些簽證本質上是臨時性的,並非旨在允許在美國長期居住。父母經常申請B-1/B-2簽證來探望持有F-1學生簽證的子女,並每六個月返回美國一次。即使父母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在國外擁有住所,這種做法仍可能引起移民官員對其真實意圖的懷疑。
如何表現出離開的意圖
外國人可以提供其在國外居住的就業文件或家庭和社會關係文件(例如:外國的工資單、抵押貸款付款、出租房或公寓的租約副本、家庭其他成員的證明)仍在國外生活和工作等)。在美國旅行和停留的充足資源的證據也可用於支持這項要求。也可以使用其他約束力來確保外國人在訪問結束時返回國外。
商務訪客(B-1)
該規則將 B-1 資格中的「商業」定義為從事合法的商業或專業活動,但不屬於本地就業或僱用勞工。作為臨時商務訪客,簽證持有者必須明確表示繼續在外國居住,並表明主要營業地點和實際利潤將主要發生在外國。
B-1 簽證持有者可從事的允許的商務訪客活動包括(但不限於): 從事不涉及有酬就業的商業交易(允許的活動的一些例子:與商業夥伴諮詢;與客戶或商業協會諮詢;談判合約)以及參加科學、教育或專業大會或會議。請記住,臨時訪客 B-1/B-2 簽證不允許簽證持有者工作或從事任何技術或非技術勞動。
進入美國後,海關官員可能會詢問個人訪問的目的,回答很重要。
– 回覆 1:「我在希臘一家科技新創公司工作,來這裡是為了參加為期一周的會議,安排與投資者的會面,並會見潛在的商業夥伴。」[B-1 簽證持有者可以入境]
– 範例 2:「未來兩個月,我每週三天將在公司位於美國的辦公地點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活動。其餘兩天我將進行測試和編寫程式碼。」[B-1 簽證持有者可能因從事未經許可的技術勞動而被拒絕入境]
海關官員有權拒絕外國人入境。因此,可以解釋美國之行的文件將有助於解答官員對商務旅行的臨時性質或合法性可能存在的任何疑問。
遊樂遊客(B-2)
「休閒」被定義為具有娛樂性質的合法活動,包括旅遊、娛樂、探親訪友、休息、醫療以及兄弟、社交或服務性質的活動。 B-2 類一般允許入境的人員包括:遊客、社會組織集會參與者、探親訪友、業餘音樂或體育賽事參與者
雙重意圖問題
B-1/B-2簽證不允許雙重意圖。這意味著持B-1/B-2簽證的訪客不能同時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對於已提交I-526 EB-5投資移民申請的投資者而言,在申請B-1/B-2簽證時可能會遇到入境問題。雖然持有待審I-526申請的申請人可以以商務/休閒目的申請B-1/B-2簽證,並聲明其入境目的為臨時目的,但最終由領事官員決定其入境目的是否合法。因此,建議在提交I-526申請前諮詢法律顧問。
簽證有效期限和期限
海關官員在簽證持有者進入美國時確定其停留期限。該官員有權酌情授予最長一年的居留期限,但大多數批准的訪問授權期限較短,介於六個月到一年之間。授權的時間將在 I-94 表格到達/出發記錄中註明。 B-2 訪客通常可獲準六個月的停留期限。
如有必要,外國人可以申請延期。 最多可以延長六個月的居留期限。在實踐中,擴展需要大量文件來解釋為什麼需要擴展。
B-1/B-2簽證持有人必須在I-94表格授權的最後一天或之前離開美國。否則,其身份將失效,這可能導致其將來無法獲得簽證。
申請 B-1/B-2 簽證
有興趣的個人可以填寫非移民簽證申請表(DS-1 表)來申請 B-2 或 B-160 簽證。然後,申請人將在當地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完成申請流程的其餘步驟,大多數情況下包括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