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簽證 - EB5Investors.com
簽證信息

就業簽證

外籍勞工可以透過就業移民簽證(EB 簽證)永久移民美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每年發放約 140,000 萬張就業簽證給移工。

就業簽證不像 非移民簽證、以就業為基礎的移民簽證為申請人提供了申請的基礎 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成為合法永久居民五年後,外國人可以 申請美國公民身份。因此,如果外國工人及其子女和配偶有資格獲得五種基於就業的簽證類別之一,則他們可能有資格在美國永久生活和工作。

EB 簽證有五個類別:就業第一優先(EB-1 簽證)、就業第二優先(EB-2 簽證)、就業第三優先(EB-3 簽證)、就業第四優先(EB-4 簽證)和就業第五優先(EB-5 簽證)。每個類別的處理時間因具體情況而異。

 

就業簽證類型

 

簽證類型

合格工人

EB-1A

具有非凡能力的工人

EB-1B

國外傑出研究人員或教授

EB-1C

從跨國公司調來的經理和主管

EB-2

• 擁有高級學位並在美國工作的專業人士
• 具有傑出能力並獲得美國工作機會的工人

EB-3

• 專業工人
• 技術工人
• 非熟練工人

EB-4

特殊移民

EB-5

移民投資者

 

 

EB-1 簽證

就業第一優先簽證(EB-1 簽證)保留給那些被指定為優先工作人員的人。 EB-1 簽證分為三個子組。

  • EB-1A 簽證 適合那些在體育、教育、商業、藝術或科學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人。 EB-1A 申請人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們的成就和專業知識已獲得廣泛讚譽。
  • EB-1B 簽證 面向傑出的研究人員和教授。 EB-1B 簽證申請人必須獲得國際認可並接受至少三年的研究或培訓。他們一定是來美國尋求終身教職的。
  • EB-1C 簽證 適用於跨國公司的高階主管或經理。 EB-1C 申請人必須在過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受僱於未來美國雇主的海外母公司、分公司、附屬機構或子公司,擔任管理或執行職務。

EB-1優先工人簽證佔 28. 6% 每年所有基於就業的簽證。 EB-1 簽證很少超過其分配的數量,因此該類別很少出現積壓。

 

EB-2 簽證

就業第二優先簽證(EB-2 簽證)是為擁有高級學位、傑出能力和/或其移民符合國家利益的外國工人保留的。

  • 持有高級學位的專業人士 或學士學位以及至少五年的累積經驗才有資格獲得 EB-2 簽證。
  • 具備卓越能力的專業人士 必須擁有顯著高於一般人的專業知識。
  • 尋求國家利益豁免的外國人 必須證明,由於他/她在科學、藝術或商業方面的卓越能力,他/她移民到美國將有望有利於美國的經濟、文化或教育利益或福祉。

28.6% 的就業簽證保留給 EB-2 簽證申請人。由於超額認購,來自中國和印度的申請人在 EB-2 類別中積壓。

 

EB-3 簽證

就業第三優先簽證(EB-3 簽證)適用於非技術工人、技術工人和專業人員。這些術語定義為:

  • 專業人士 是其職業至少需要四年制學院或大學學位的人
  • 技術工人 是經過兩年職業訓練或工作經驗的人
  • 非熟練工人 指從事非季節性職業、需要少於兩年的職業訓練或工作經驗的人。

所有 EB-3 申請人必須獲得美國勞工部 (PERM) 的勞工認證。與 EB-1 和 EB-2 簽證一樣, 28.6% 的所有就業簽證均保留給 EB-3 簽證類別。 EB-3 申請人的簽證積壓相當多。

 

EB-4 簽證

就業第四優先簽證(EB-4 簽證)專為特殊移民指定。這些簽證大部分分配給宗教工作者。然而,EB-4簽證也指定給廣播公司、伊拉克或阿富汗翻譯、醫生、軍人、國際組織工作人員、巴拿馬運河區員工、曾協助美國的伊拉克人和退休的北約員工。大約 7.1% 全球所有基於就業的簽證均保留給 EB-4 特殊移民。 EB-4 簽證未充分利用,且 EB-4 配額很少被滿足。事實上,許多 EB-4 簽證在接近財政年度結束時被分配到其他基於就業的簽證類別中,因此不會遺失。

 

EB-5 簽證

就業第五優先簽證(EB-5 簽證)指定給外國投資者。 EB-5 簽證申請人必須向能夠創造至少 900,000 個全職工作機會的美國商業實體進行 1.8 萬美元或 10 萬美元的資本投資。這 強制性資本要求 取決於接受投資的美國公司位於哪裡。 EB-5 投資者可以選擇投資稱為區域中心的商業實體,這些實體獲得 USCIS 指定來管理 EB-5 投資項目。美國移民局儲備金 10,000簽證 每年針對 EB-5 申請人。其中 3,000 個簽證是為投資的外國人保留的 EB-5 區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