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移民簽證:在美國生活和工作 - EB5Investors.com
簽證信息

非移民簽證

什麼是非移民簽證?

每年有數百萬人持不同類型的美國簽證進入美國。美國簽證一般有兩種:非移民簽證和移民簽證。非移民簽證是允許外國人在有限的臨時時間內前往美國的旅行證件。一個 移民簽證另一方面,是一種法律分類,使簽證持有人能夠 永久居住在美國 申請人應尋求的非移民或移民簽證類型取決於他們的背景以及他們希望進入美國的原因。下面是最常見的描述 非移民簽證.

訪客簽證

訪客簽證

有幾種類型的非移民簽證允許外國人訪問美國進行臨時居留。非移民訪客簽證包括 B-1 和 B-2 簽證。 B-1 簽證是商務訪客簽證,允許外籍勞工進入美國進行商務停留。

  • B-1 簽證 最適合前往美國解決遺產、談判商業合約、會見商業夥伴或參加會議的人士。
  • B-2 簽證 是為前往美國休閒、旅遊或醫療的人士提供的訪客簽證。

B-1 或 B-2 簽證沒有固定配額,最長停留期限通常為六個月。

申請訪客簽證的人必須向美國國務院提交 DS-160 線上非移民簽證申請表。申請人必須接受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的面試,並持有當前照片和有效護照。尋求訪客簽證的人還必須證明他們不希望永久居住在美國併計劃在訪問後返回自己的祖國。這稱為非移民意圖的確立,必須在申請人的領事面談期間得到證明。

免簽證計劃

免簽證計畫 (VWP) 允許符合資格的國家/地區的外國居民無需 B-90 或 B-1 簽證即可前往美國旅遊或出差,停留時間不超過 2 天。目前有 37 個國家符合 VWP 資格。

安道爾、澳洲、奧地利、比利時、汶萊、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日本、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摩納哥、荷蘭、紐西蘭、挪威、葡萄牙、聖馬利諾、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韓國、西班牙、瑞典、瑞士、台灣和英國。

學生和交換計畫簽證

學生和交換計畫簽證

美國補助金 F-1、J-1 和 M-1 非移民簽證,使外國居民能夠作為學生和交流訪客來美國。持有 F-1、J-1 和 M-1 簽證的美國訪客通常只能在計畫期間留在美國。但是,這些簽證持有者可能會獲得延長居留期限。

F-1 學生簽證 專為那些想要進入美國在認可的高中、學院、大學或語言學院學習的人保留。 F-1 簽證持有者必須是每個教育學期完成全部課程的全職學生。 F-1 簽證申請人還必須證明他們與祖國有聯繫,這將成為簽證持有者在計畫完成後回國的動力。這種與家鄉的聯繫可以包括家庭擁有的財產、工作前景或本國專業組織的成員資格。

J-1 交流訪問學者簽證 適合參加文化或教育交流計畫的人。此類計劃包括教師、實習生、實習生、教授和互惠生計劃。

M-1簽證 適用於那些註冊職業和非學術課程的人。

申請人必須先被合格的課程錄取才有資格獲得 F-1、J-1 或 M-1 簽證。申請人必須註冊學生和交流訪客資訊系統(SEVIS),該資料庫追蹤美國所有學生和交流訪客的資訊。

尋求 F-1、J-1 或 M-1 簽證的人需要在申請人本國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面試。申請人必須在領事面談時證明其非移民圖以及簽證到期後返回祖國的意圖。申請人必須提供 DS-160 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護照和照片,以及與其特定項目相關的任何非移民訪客資格表。一般來說,交換簽證申請人還必須提供教育文件(例如文憑和 SAT 或 GRE 成績)和財務記錄,證明他們有能力支付在美國居住期間的所有費用。

持有學生和交換計畫簽證的人的家屬可以持 F-2、J-2 或 M-2 簽證進入美國。家屬可以包括配偶和 21 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臨時工簽證

臨時工人簽證

在一段時間內尋求美國就業的外國居民可能有資格使用非移民臨時工人簽證移居美國。尋求僱用外國工人的公司通常會提交工人簽證申請。員工有資格獲得的特定簽證取決於其居留性質和職業。

H-1B簽證 是為那些職業需要極其專業知識的人保留的。這 H-1B簽證 類別包括廣泛的職業,例如時尚模特兒、政府對政府研究人員以及國防部合作生產專案工作人員。

O-1簽證 適合在藝術、科學、體育、教育、商業和娛樂等領域具有非凡能力或成就的個人。

O-2簽證 適用於陪同 O-1 簽證持有者參加特定表演或工作活動的工人。

L-1 簽證 適用於從美國公司的海外辦事處調到美國分公司的經理、主管或具有專業知識的員工。

E-1 簽證 適用於來自條約國家進入美國從事國際貿易的工人。條約國是指與美國簽訂了航行或商業條約的國家。

E-2 簽證 適用於來自條約國家並在美國進行了大量投資的個人。

E-1 條約國家

阿根廷、澳洲、奧地利、比利時、玻利維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汶萊、加拿大、智利、中國(台灣)、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克羅埃西亞、丹麥、愛沙尼亞、衣索比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宏都拉斯、伊朗、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日本、約旦、韓國(南)、拉脫維亞、賴比瑞亞、盧森堡、馬其頓(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墨西哥、蒙特內哥羅、荷蘭、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巴拉圭、菲律賓、波蘭、塞爾維亞、新加坡、斯洛維尼亞、西班牙、蘇利南、瑞典、瑞士、泰國、多哥、土耳其、英國、南斯拉夫

E-2 條約國家

阿爾巴尼亞、阿根廷、亞美尼亞、澳洲、奧地利、亞塞拜然、巴林、孟加拉、比利時、玻利維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汶萊、保加利亞、喀麥隆、加拿大、智利、中國(台灣)、哥倫比亞、剛果(布拉柴維爾) 、剛果(金沙薩) 、哥斯大黎加、克羅埃西亞、捷克共和國、丹麥、厄瓜多、埃及、愛沙尼亞、衣索比亞、芬蘭、法國、喬治亞、德國、格瑞那達、宏都拉斯、伊朗、愛爾蘭、義大利、牙買加、日本、約旦、哈薩克、韓國(南)、科索沃、吉爾吉斯、拉脫維亞、賴比瑞亞、立陶宛、盧森堡、馬其頓(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墨西哥、摩爾多瓦、蒙古、蒙特內哥羅、摩洛哥、荷蘭、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菲律賓、波蘭、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塞內加爾、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斯里蘭卡、蘇利南、瑞典、瑞士、泰國、多哥、千里達及多巴哥、突尼西亞、土耳其、烏克蘭、英國、南斯拉夫

儘管申請可能會根據特定簽證類別而有所不同,但所有臨時工人簽證申請人都遵循相同的一般申請流程。僱用臨時簽證工人的雇主必須持有美國移民局批准的 I-129 非移民工人申請。臨時工必須向其永久居住地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提供非移民電子簽證表格 DS-160。臨時簽證申請人需要在距離其居住地最近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接受面試。一些臨時工人簽證類別需要勞工部的勞工證明,以證明簽證申請人將獲得現行工資。

現行工資是類似受僱的美國工人從事相同工作所獲得的補償。確保外國工人獲得公平報酬有助於確保美國工人不會因工資較低的外國工人而流離失所。現行的工資要求也防止外籍工人受到剝削和工資過低。儘管根據特定類別而有所不同,但臨時簽證工人的初始授權停留期限通常為一年至三年。某些簽證類別規定了簽證期限(H-1B 和 L-1),某些簽證類型可以無限期續簽(O-1 和 Es)。